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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相继下发PPP重磅文件 为央企“降温”为民企“开路”

2017-12-05 00:00:00   来源:    点击:2819   喜欢:0

最近一段时间,PPP项目领域接连迎来重磅文件。

先有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简称“92号文”),掀起PPP规范风暴;后有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简称“192号文”),从六方面防范央企参与PPP的经营风险;随后,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民间资本PPP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从内容看,92号文和192号文基调一致,目的都是为了规范PPP项目运作,加强PPP领域风险管控。”在中航证券分析师赵律看来,两个文件分别从地方政府和央企角度强调防范PPP异化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和防止推高央企的债务风险,一方面要清理项目库中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担保以及不规范运作项目,一方面要央企做好事前经济性评估和严格规模控制。整体来看,两个文件的内容可统一理解为PPP领域去杠杆。而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意见》则可解读为PPP项目补短板,补齐PPP项目中民间资本份额不足、民营企业参与度不够的短板。

监管收紧

PPP项目发展或降温

近年来,随着国内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转变为PPP项目,并且经过四年的蓬勃发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PPP入库项目合计14220个,累计投资额达17.8万亿元。可以说,我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PP市场。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滥用PPP模式、甚至借PPP模式变相融资等不规范操作的问题日益凸显,加大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基于此,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对借PPP模式变相举债融资行为予以禁止的基础上,再度发文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并提出三大举措规范项目库管理:一是实行分类管理,二是统一新项目入库标准,三是组织开展已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对操作不规范、实施条件不具备、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以此提升项目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推动PPP项目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PPP事业可持续发展。

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财政部对PPP不合规项目的清理可谓是力度最大的一次,将给PPP项目发展带来一次大降温,并有助于地方政府在推出项目以及社会资本在参与项目过程中,更加关注项目的合规性,促进城镇化相关行业领域的升级转型。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杠杆无疑是重中之重,其中,国企降杠杆又是重头戏。而今年以来,国资委更是多次表态,要多举措严控央企债务风险。

192号文提出,中央企业要将源头管控作为加强PPP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高度关注PPP业务对企业财务结构平衡的影响,对PPP业务实行总量管控,从严设定PPP业务规模上限,防止过度推高杠杆水平。

在陈民看来,此次国资委印发的192号文明确了财务风险承受边界、严格财务风险源头管控,优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规范PPP业务会计核算等内容,这一系列规定无疑会限制后续央企在PPP领域大规模扩大市场份额。但总的来看,当前在限制央企参与房地产投资以及过多参与非主业领域的背景下,PPP项目仍会是央企投资的主要选择。

“由于央企在部分传统行业确实占有优势地位,而短时间内又不会产生很多能够超越央企的民营企业,因此,后续央企与民营企业更多的可能性是走向合作。”陈民如是说。

政策利好

民间资本进入PPP预期提升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更好发展、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意见》提出,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开放力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国资国企改革研究人士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发改委之所以专门发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是由于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民间资本参与度较低。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民间资本对长期合作中政府诚信守约行为存在担忧,另一方面对与政府合作中因地位不对等可能引致的利益侵蚀所形成的担忧,以及受PPP项目本身周期长、回报率低等诸多因素影响。

据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荣邦瑞明旗下PPP有例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份至2017年11月份不同所有制性质社会资本成交PPP项目数量占比中,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近三年来的项目数量占比情况分别为32.8%、46.5%、52.1%,相对应的民营企业占比分别为64.5%、52.2%、46.4%。

虽然从数量上看,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与民营企业PPP项目数量占比相差较小,但规模上却不可同日而语。数据显示,在投资规模占比中,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近三年来的占比情况逐年攀升,分别为53.6%、76%、80.6%,相对应的民营企业占比逐渐递减,分别为47.3%、23.9%、19.1%。

刘兴国认为,此次国资委加强央企PPP项目的参与监管,通过对国有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适度控制,可以减少国有资本的参与,进而拓宽民间资本的参与积极性,从而优化PPP项目的资金来源,实现PPP项目多渠道筹措项目发展基金,多方分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的项目发展初衷。

谈及对后续PPP领域的发展猜想时,陈民预计,首先在总量上会保持基本稳定;其次在领域上,预计其发展核心将围绕城镇化质量的提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领域将继续保持领先。小城镇建设、产业园区、智慧城市、医养健康等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城镇化质量的项目,有望进一步增加。但单纯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在PPP项目中的占比会有所下降;最后在参与方式上,预计联合体参与的比重将逐渐增加,央企与地方国企和民企的合作将日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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